894 8940 音像制作行业简介
指从事录音、摄像、录像等制作活动。其制品可以用于出版销售,可以作为广播、电影、电视广告,可以在其他宣传场合播放,或提供给广播电台播放,但不作为电视节目播放。包括音像公司、影像公司、唱片公司、独立的录音室、录音棚等的活动。
◇ 包括:
—影像节目的制作活动(将影视、歌曲、音乐等视频节目制作在录像带、光盘等介质上的活动);
—声音节目的制作活动(将影视、歌曲、音乐等音频节目制作在录音带、光盘等介质上的活动);
—专门为歌唱演员、器乐演员及其他演员提供录音合成的活动;
—专门制作MTV及卡拉OK节目的活动;
—其他未列明的音像制作活动。
◆ 不包括:
—音像制作与出版为同一机构(无法分开的),列入8824(音像制品出版);
—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的复制活动,列入2330(记录媒介的复制);
—演员的包装和代理,列入7499(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
—歌曲、戏曲、音乐、舞蹈等音像作品的代理,9080(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音像作品的创作,列入9010(文艺创作与表演);
—专为电视服务的电视节目制作中心,列入8920(电视);
—专业的电脑三维动画设计活动,列入769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与照相和扩印有关的活动,列入8280(摄影扩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