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名称:** 耐火等级 **功能定位:** 本功能用于统一管理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标准,解决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因耐火等级定义模糊、标准不统一导致的文书填写不规范问题,确保法律文书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核心功能:** 系统支持对“耐火等级”字段进行集中维护,用户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预设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常用等级。 在生成检查文书时,可直接从预设值中选择,无需手动输入。 **业务价值:** 通过标准化管理,减少文书填写错误,提升执法文书的法律效力和规范性;降低操作人员记忆负担,提高现场检查效率。 **使用场景:** 适用于消防监督员在编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针对被检查建筑的结构耐火性能进行判定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