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同意恢复)功能用于消防机构在完成整改复查并确认合格后,依法出具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行政决定文书。 该功能主要管理文书编号、消防机构名称、签发日期、字、号,以及被检查单位名称、具体年月日、所依据的文件和规定等核心字段。 系统支持文书模板自动填充、字段校验与打印输出。 业务规则包括:必须关联对应的责令整改文书编号,以及恢复决定不得早于整改完成日期。该功能确保恢复决定文书的规范性与可追溯性,适用于消防机构对已整改完毕的场所依法解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措施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