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期限** **1. 功能定位** 保管期限功能用于定义档案在系统中保存的时间长度,是档案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配置。 通过设定不同档案类型的保管年限,系统可自动触发到期提醒或处置流程,解决档案超期保存或过早销毁的管理问题。 **2. 核心功能** 本功能管理“保管期限”字段,支持用户新增、编辑和删除期限配置(如“永久”“30年”“10年”等)。 操作人员可根据档案类型或部门需求,自定义期限名称及对应年限值。当前版本未绑定业务规则,期限设定仅作为档案元数据记录,不触发自动计算或流程。 **3. 业务价值** 提供统一的保管期限标准,减少因人工记忆或纸质记录导致的保管混乱,为后续档案到期处置(如销毁或续期)提供数据基础,提升档案管理规范性。 **4. 使用场景** 适用于档案管理员首次配置系统基础参数时,或在新增档案类型需补充保管期限时使用。例如,财务档案设为“30年”,人事档案设为“永久”,确保每份档案均有明确的保管依据。